廣東合建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:
因采用直接送達、留置送達、郵寄送達等方式均無法向你司送達《責令改正通知書》,現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和《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》第三十六條規定,依法向你司公告送達《責令改正通知書》(粵惠灣城建責字〔2024〕208-6號)。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,即視為送達。聯系人:劉淑琳(執法證號:19090616436)、曾學敏(執法證號:19090616524),聯系電話:0752-5565761,聯系地址:大亞灣中興五路126號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三樓307室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責令改正通知書(粵惠灣城建責字〔2024〕208-6號)
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
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
2025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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